楼主: nbyuxuan

作为一个资助人,对于“儿童节补贴”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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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2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来都是自己想说事情的时候,就不愿意东扯西扯,期望每个上线的都直白的讨论;

    等到是别人想说 ...
跟班 发表于 2014-6-12 15:12



    每次看见跟班的帖子,都觉得语文没学好。
    不过,每次看见你的大豁牙在无数个帖子里出现,我都特别想弄个白纸给你糊上!
发表于 2014-6-12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印象中很少有这样的帖子来“质疑”基金会,无论是情理或者法理角度,作为资助人或者捐赠人都有质疑基金会的权利的,真的无可厚非。然后财务解释完毕,ok,很简单和直接的过程。

     茶GG以论坛关于“千盏明灯”项目的质疑,我这个不去周年庆的好事者自然想到了助学部,想到了资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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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坑发挥,着吐槽一下吧,欢迎任何人发表 针对小木本人以下言论的 各种意见。

     拜托,大家在麦田,都是麦田志愿者。
     您参加活动AA,我们审核资料也没从麦田拿过1分审核资料的钱...
     您说有走访经验,俺们也真的不是一群只知道在电脑前“挑刺找茬” 内心阴暗的心理变态...
                                        并且审核资料这活真的是需要走访经验的...
     您说让俺们相信分社一线志愿者的走访,相信志愿者直观感受。
           ok,几个分社/团队的资料可以拍着胸脯说,俺们的资料没问题,直接资助吧,如果可以直接发到论坛上吧,让这群内心阴暗的变态们也学学某些爷似的 阴阳怪气一下
           资料上同一个母亲  上半年生1个孩子 下半年接茬“生”出一个孩子的 俺们见过...
           小学生娃娃上学走路叫上插了火箭 打破世界记录的成绩 俺们也见过...
           卫生巾支出成为家庭致贫的最重要原因的情况有木有  俺们也见过...
           更夸张的有木有  会木有么  俩字  呵呵
        
         那几位吆喝着资料审核这怎么着 那怎么样的爷  您们走访的资料我这都存着呢 嘛时候发到论坛上大家一起乐呵乐呵?                 
         您几位说助学部这么干不合理、不科学,这么审核资料不靠谱,您拿出来一个靠谱的方案啊~
         都他N的是聪明人,八个聪明人聚在一起吵、一起辩,分析出来十六个方向,仿佛有三十二个方案,俺们听谁的啊,您到底是来审资料了啊 还是编号 还是做了点什么呢
         您儿接着甩上一句: 你这么改还是不对、不科学...
         
         拜托,大家都是麦田志愿者,俺们不是受不了质疑,不是不允许您说话,不允许您批评。但是
         真的大家都是志愿者
                     有话咱能好好说吗?
                     有些屁股 能自己擦了就自己擦了吧...
发表于 2014-6-12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反对茶哥哥说的关于麦田是谁的,这个论断。。要是这个论断成立,应该写进章程,应该在我们注册论坛之前,优先明示给每一个麦友!!!!!!!

    在我们自以为主人翁,做了诸多贡献之后,告诉我们,麦田有个老板,我看,应该是,谁愿意认谁认。。。

    我依然相信,麦田发起人,那个著名的招募贴——我是侍应生,来了都是自己人,不要客气,之类的声明!!!

    至于茶兄别的发言,我没有异议。。
发表于 2014-6-12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次看见跟班的帖子,都觉得语文没学好。
    不过,每次看见你的大豁牙在无数个帖子里出现 ...
小鱼要加油 发表于 2014-6-12 15:34



   我说我的,你糊你的,我们互不干扰。。。
      这句,肯定是能看懂。。
发表于 2014-6-12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跟班 于 2014-6-12 16:26 编辑
印象中很少有这样的帖子来“质疑”基金会,无论是情理或者法理角度,作为资助人或者捐赠人都有质疑基金会的 ...
麦田小木 发表于 2014-6-12 15:50



   我支持小木兄弟,

      该隐去孩子名字照片。。电子版,走访表,挨着个,晒就行,变成公开审核。。(防止扩大,注册志愿者可围观,也行啊。。)

       写帖子用词,咱要客气,要非常客气。。

       但是,暴晒神表,不要客气,坚决不要客气。。

      要是做反了,那就是该不客气的时候客气啦,该客气的时候没表现出修养,就要被抓住啦。。。

      至少,一条态度不好或是措辞不好,过不去的,呵呵

      年会前的调侃,哈哈哈
发表于 2014-6-12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后面歪楼了啊。。。友情提示
质疑的质疑了  回复的回复了 大家洗洗睡吧
发表于 2014-6-12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云二哥,你出个搞笑贴,我们去看帖子哈哈笑,才能不跟这个啦。。。
发表于 2014-6-12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7# 跟班


    保持队形,班哥
发表于 2014-6-12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基金会拿过出差补贴(路费、住宿)的飘过!

ps:2013年基金会秘书长老曹邀我去广东商讨“麦田少年社”事宜,并考察少年社在罗定的实施情况。报销了武汉往返广州的火车票,还有两晚经济酒店的住宿费用。

这个报销我可以要,也可以不要,但我选择了要!这个算是表态么?
发表于 2014-6-12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1# 跟班


    巴图鲁才是我的马甲,其余的都不是!
   这次跟班老弟猜错了,呵呵......
发表于 2014-6-12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这个帖也要火一阵子了,下班走人。。。。。
发表于 2014-6-12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茶GG:关于麦田专职工资的问题,其实是有一位捐赠人直接捐赠了四位专职的部分工资,这一部分没 ...
种子 发表于 2014-6-12 13:55



    哦,好的,那我知道了,这个工资在广州尚算可以接受。很多事情,其实质疑真没什么,质疑了,答复了,都光明磊落些,有什么不可以?这说明麦田现在的财务透明度远远不够。我和种子的私交我个人认为一直很好,我该问的我就问,我个人认为这样的来去不应该影响我们的友谊,所以我希望麦田里面很多人,都坦率些,很多事情无需要九曲十八弯,无需要阴阳怪气。当然,我这么质疑,也许得罪了超人,但我希望超人也能理解,我对事不对人。
发表于 2014-6-12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次看见跟班的帖子,都觉得语文没学好。
    不过,每次看见你的大豁牙在无数个帖子里出现 ...
小鱼要加油 发表于 2014-6-12 15:34



    你最近伺弄微信公众平台不认真
发表于 2014-6-12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反对茶哥哥说的关于麦田是谁的,这个论断。。要是这个论断成立,应该写进章程,应该在我们注册论坛之前 ...
跟班 发表于 2014-6-12 15:55



    呵呵,大家都以为是,我以前也以为是,但我细想想其实不是。
发表于 2014-6-12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大家都以为是,我以前也以为是,但我细想想其实不是。
我的冰红茶 发表于 2014-6-12 18:09



    细想多了,茶哥是偶像。灌个“水吧”,一、“信茶哥,得永生”,二、是税前还是税后?

    纵观N楼,有人说,建筑行业某某月收万元,其实普遍特定专业存在,而且说句不爱听的话,他们还是不用交税的呢!当然不存在几金几险(如果深谈,可以私我,本人从事建筑行业)

    这个质疑帖,应该存在,但是也不要拿短浅或者各自的认识来评论!
发表于 2014-6-12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大家都以为是,我以前也以为是,但我细想想其实不是。
我的冰红茶 发表于 2014-6-12 18:09



   茶兄解析的好!!!!
发表于 2014-6-13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2# 跟班

想法好,不错不错
发表于 2014-6-13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茶GG其实是很冷静的人,分析的很在理,我个人很支持其中的观点,除了老莫是老板以外,嘿嘿!既然是基金会,就应该允许质疑,敢于面对质疑,如果连质疑都接受不了,那还能生存吗?我认真地看完了所有的回帖,感觉很多人火气很大,也有调侃的,完全没必要。超人的工资和种子差距让大家接受不了也是客观存在,茶的质疑很好,我个人也质疑。当然,我个人和种子以及超人的私交在普通志愿者里还算不错,完全是对事不对人,而且是基于对麦田的未来负责。
另外,貌似版主的反馈有点慢,大家争论的热火朝天了才有权威出来解释,解释了还有争论甚至争执,种子出来的也慢了点。
发表于 2014-6-13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2# 涡轮

赞同!有点小疑问:“麦田计划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合法的”??求释疑?
发表于 2014-6-14 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茶GG:关于麦田专职工资的问题,其实是有一位捐赠人直接捐赠了四位专职的部分工资,这一部分没 ...
种子 发表于 2014-6-12 13:55



    1、麦田专职员工的工资属于什么性质暂时不谈,您就任基金会秘书长以后,工资的将近三分之二没有从基金会的账号出入,请问这个是否符合基金会的章程和财务制度?
     2、按照您现在的工资算法,总工资6350,扣除社保等项目后,是否超过3500的个人所得税征税起点?如果超过,请问您纳税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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