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0534|回复: 49

麦田衢州分社QQ群管理办法(已更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8-4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猪八戒 于 2011-6-18 20:56 编辑

11.jpg

[人事组公告]

麦田衢州分社联络1群、2群、3群的管理办法及管理员职责根据2007年7月15日会议决定,人事组和召集人确立联络1群、2群、3群管理员如下:
联络1群群主:  蓝天白云   管理员:
联络1群群主:暗黑漂流   管理员:
联络3群群主:  黑哥       管理员:
*鉴于这2个群为中国麦田计划-衢州分社的联络群,衢麦召集人及负责人小组成员必须在此3个群。

管理条例如下:
1、管理员在群里是群核心力量,为增强麦友疑聚力发挥作用,认同麦田理念,支持麦田宗旨,了解麦田知识。
2、积极回答新人所提出的与麦田相关的问题。
3、积极调解群内所发生的问题(如发生口角事情),不听调解者,继续吵骂者踢出联络群。
4、群内如有损害麦田的语言和关于政治的话题出现,及做广告宣传的、发黄色信息的、刷屏的,第一次警告当事人,第二次踢出联络群。
5、加入的新人必须及时把名字改成和麦田ID一致,禁止使用商业性或广告性的QQ群名字,否则经管理员提醒后仍不配合工作的话,则给予清理。
6、如遇不能解决的事情。请直Q召集人或决策小组。
7、健康文明聊天,禁止发暴力、色情图片或语言,一经发现头次警告,再有发生,踢出该群。
8、严禁在QQ群内发有关国家领导人等恶搞图片做搞笑。
9、管理员必须通过培训,了解对麦友引导的内容,了解群管理员的职责,帮助衢麦发展。
10、QQ群只是麦田工作的一个辅助平台,麦田工作重点全部在麦田论坛,管理员请尽量引导麦友去论坛了解及其他工作。
11、加强对新麦友的引导工作,引导麦友去论坛报到,引导麦友到论坛浏览重要帖子。
12、加强对买群的管理,监督QQ群里信息,对垃圾广告、发国家领导人恶意图片、黄色图片、讲粗话等不健康行为及时阻止,并T出群去,无须警告商量。
13、加强对群邮件的管理,发现垃圾广告通过群邮件发的,请到群里查找此人,并直接T出群去,无须警告商量。
14、主动配合分社各项要求,上论坛报名、跟帖,对重要的帖子复制地址和标题转发各QQ群等。


因这3个群的人数有上限,希望各位成员一个月内至少在群里有所发言,两月以上不发言的T出联络群,另外活动群的志愿者和外地的麦民主动退出,留下名额给新人加入。(新管理员请注意,以前对衢麦有贡献的老麦友也许不认识,正常清理群的时候请多问一下)

管理员在通过新加成员验证前请仔细审核资料,如是外地麦友请尽量劝加其所在的本地麦群,但注意态度言辞,保持麦田形象,谢谢支持

麦群是您的家也是我的家,是麦友共同的家园,牵起我们的手;点燃我们的爱,给孩子一个机会,给自己一份快乐!让我们一起为衢麦努力、加油!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如有需要请及时联系群管理,群员与管理实行双向监督,也请管理尽责做好协调工作,把握尺度)
此公告公示三天.重复加群的提醒一次,二次请出。

关于麦田衢州分社QQ群申请及管理追加声明如下:
1、地区城市成立麦田QQ群须向总社提出申请,总社审批同意后方能用麦田名义建立QQ群。
2、分社以下工作站须向分社及分社召集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能建立麦田分社工作站QQ群。
3、如未经审批成立的,分社提出2次劝止,如果无效者,麦田分社保留寻求法律追究的权利。
4、麦田QQ群严禁发布商业性广告和营利性广告,禁止不文明语言出现,健康文明聊天。
5、只有分社有名目的情况下发起捐款,在论坛有帖子,才可以在QQ群里宣传,其他私人名义发起的捐款一律无效,请广大麦友注意,谨防受骗。
6、如有不良情况出现,请麦友及时制止、反映、举报。
谢谢支持!
QQ1群:32666149   
QQ2群:15466107   
QQ3群:81119779

谢谢这些可爱的孩子们给了我们一次表达爱的机会!

22.jpg
 楼主| 发表于 2007-8-4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后面跟贴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人事组会及时关注,谢谢!
发表于 2007-8-4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8-4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

现管理一定要与新人多沟通,做到新人进来主动迎接介绍,在第一时间了解新人加入的渠道和思想,正确引导新人上麦田网站进一步熟悉麦田,并经常提醒新人应该注意的事项及参与麦田的方式.

[此贴子已经被猪八戒于2008-5-7 12:01:43编辑过]
发表于 2007-8-4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员一定要把握好度。说话做事,一举一动。
发表于 2007-8-5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8-5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将尽量做好管理员,并以身做则!

发表于 2007-8-5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意见  

顶一个先  

等想到再说

 

 

[em01]  

 

发表于 2007-8-6 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呃.......额今天犯错误了...反省下

发表于 2007-8-7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加油!
发表于 2007-8-7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强烈支持
发表于 2007-8-10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下
发表于 2007-8-13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踩
发表于 2007-10-19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10-24 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理解和支持,谢谢

吼吼

发表于 2008-4-23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8-5-7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8-5-7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
给你画眉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8-5-7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8-5-7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麦田计划 ( 粤ICP备12076381号-3 )

GMT+8, 2024-11-27 13:40 , Processed in 0.086344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