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559|回复: 26

给爱一份尊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2-23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加入麦田有段日子了,每次看到朋友们那么热情地“抢”孩子时,我总有点情怯。也想去抢一个女儿来照顾,但是我怕自己不能始终如一地对那个“她”负责起来,我更怕自己的一不小心的“不负责任”会让一个孩子的心灵蒙尘,于是这种愿望只能一次次地搁浅下来。

        说实在的,心里总有那么一个角落留存着一份小小的希冀,有一次跟老公玩笑说,如果可以,想去领养一个女儿回家,老公却冷冷地给我当头浇了一捧冷水——这种想法还是趁早打消了好。我明白不是老公无情,只是看多了现实里这样那样的关于这种并不完整的情感故事的支离破碎,心里实在是有一种伤不起的害怕,不说老公,就我而言,亦是如此。

         爱,我们可以全心付出。

         只是当爱变成一种责任时,我们是不是还能全心付出呢?

         我不想让爱成为一份负担,而在无形之中伤人伤已。

         “谢谢这些孩子给了我们一个表达爱的机会!”当我听着说着这句话的时候,我不止一次地问自己,我能勇敢地给出这份爱吗?我能一直担当下去吗?对于一个陌生的孩子,对于她们的未来,我想给的不只是一时的热情,一次的帮助,我想付出的是一份完整的爱的供养。但是我实在不清楚自己是否真能做得到。

         也许,先“抢”了可以在以后的交流中慢慢了解,慢慢熟悉,再慢慢担当起来,日久生情,对于孩子,为人父母的我们很快便会生出怜爱,生出责任来。我不否认这未尝不是一种最好的选择,我更期望这样的结果出现。但是生活总有这样那样的变数,也许是我潜意识里存在着一种悲观的生活态度吧,我总是会觉得生活不会尽如人意地美好,若无远虑,必有近忧,反之亦然。

          其实也想轻轻松松地去做就好,只是总觉得要做就得负责任地去做好,我想做到的不只是结果,更想要一个精彩的过程,用爱搭建起心灵的小屋,为他或她的明天,尊重自己的爱的机会!

评分

参与人数 1 +5 收起 理由
冰海海子 + 5 精品文章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2-2-23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爱,更要相信自己。
发表于 2012-2-23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爱,更要相信自己。
发表于 2012-2-23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无界,爱无眠,大爱无极限!
发表于 2012-2-23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付出再说~~~!!
其它的不管。
发表于 2012-2-23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爱还要这么多的考虑、思量、算计的话,哪还是爱吗?
发表于 2012-2-23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好自己,做人做事问心无愧就好
zhengzhixi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2-23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2-2-23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爱无疆
相信自己的内心
相信爱
发表于 2012-2-24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自己..........
发表于 2012-2-24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爱自己、爱别人,只要有这份心,等自己条件备足了,再来做这件事情也不迟啊,因此爱心永留存!
发表于 2012-2-24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尊重自己的爱的机会!
发表于 2012-2-24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尊重自己,尊重别人,尊重公益
发表于 2012-2-24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这样想的。呵呵,先做起来,等心理完全准备好了再去“抢”孩子。
发表于 2012-3-14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姐姐 尊崇自己的内心比跟随别人的脚步难得多但也好得多
发表于 2012-3-14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助一个贫困山区的孩子,没有你想象的那么沉重,更多的是快乐,行动吧!
发表于 2012-3-22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曾经的梦,我们一直在路上……
发表于 2012-4-3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
发表于 2012-4-19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样的顾虑相信会做得更好,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爱。
发表于 2012-4-19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好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麦田计划 ( 粤ICP备12076381号-3 )

GMT+8, 2024-11-30 19:48 , Processed in 0.07811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