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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从麦田原则看公益:照顾别人,从照顾好自己的家里人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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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8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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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asney



jeasney 当前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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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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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4 13:01: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麦田原则:志愿者在保障本职工作、学业和家庭生活的基础上参与麦田活动。麦田原则最终的解读是快乐麦田,而不是悲壮的麦田。不要因为您参与麦田活动而把您的家人都给放置一边,如果是这样的话,麦田的原则引导您暂时还是先放手麦田的事吧!!!
       长期以来,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存在着,或者说推崇着这样一种价值观:忠孝不能两全,舍己为人。而且这些价值观在以前几乎是无条件的,好象别人为国尽忠就必须放弃孝似的,选择别人就不能考虑自己和自己家里人的正当利益似的。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随着人们主体意识的觉醒和主张,随着社会制度的不断进步,这些情况有所好转。
     其实,在很多情况下,忠孝是可以两全的,小家与大家的利益并不冲突。只有特殊而紧急的情况下,才可能出现忠孝不能两全、家国不能兼顾、必须舍小家顾大家的情况,比如说抵御外敌入侵、参与抗险救灾、因履行职责而必须完成危险的任务等。在可能的情况下,是应该两全、兼顾的,如果不能两全,在一般情况下,在不是特殊而紧急的情况下,应该先孝、后忠,先小家、后大家。
     因为,忠是由具体的孝组成的,大家是由具体的小家组成的。如果漠视小家的利益,在根本上也是漠视大家的利益,并且还为不怀好意的势力和人提供了侵犯个人正当利益的借口和理由。只有重视和保护好一个个小家的利益,保护好大家的利益。对于此,中国历史上有过无数沉重而惨痛的教训。
     从志愿服务的角度来说,帮助别人和照顾家人有时候就是矛盾的。有一位志愿者,母亲得了癌症,他因为忙于志愿服务,而难得有时间去看望、照顾母亲,他为此而感到内疚。新闻媒体也把这件事写出来了,作为他的感人事迹之一进行宣传。这个事迹是很感人,但是缺少人性、缺少良心。媒体从褒扬的角度写这件事情的时候,不知道有没有想到他这样做对他母亲来说意味着什么?宣传这个会对读者产生怎样的影响?他这样做,对他母亲来说,是意谓着幸福,还是失落?宣传这个,是鼓励大家向他学习,还是劝导他们不要向他学习。
  志愿行为是一种超义务行为,是履行不属于自己义务的行为,是在帮别人做事,那么,就应该先把自己该做的事做好,把自己该履行的义务履行好。在做好自己的事、履行好自己义务的情况,如果还有精力、能力,再力所能及地帮帮别人,服务社会公益事业,这样的志愿服务才是健康的志愿服务,才是能够真正给志愿者带去快乐的志愿服务,才是符合志愿服务精神的志愿服务。如果自己该做的事都没有做好,应该自己履行的义务都没有履行好,却整天想着、忙着帮助别人,虽然在某种意义上,精神可能值得尊敬,但是这种思想和行为是荒唐的,也是可怕的。而且,这样的服务,也是很难坚持下去的。
     孟子有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句很有名的话,经常在倡导公益、倡导助人时被引用。孟子所提倡的“以及人之老”和“以及人之幼”也是建立在“老吾老”和“幼吾幼”的基础上的,是先“老吾老”再“以及人之老”、先“幼吾幼”再“以及人之幼”,而不是反过来,不是先“老人老”再“老吾老”、先“幼人幼”再“幼吾幼”的。
     当然,志愿者也可以说,为了别人幸福,自己牺牲一点也没什么。做志愿者,肯定要牺牲一些东西,肯定要对自己的家庭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和损失,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这种牺牲应该是有限度的,对家庭生活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应该是很小很小的,甚至是微不足道的。如果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家庭生活,严重影响其他家庭成员的权利和幸福,那么这种牺牲、这种奉献还是不要的罢。
  志愿者可以牺牲自己,但是没有权利牺牲自己家里人正常的权利。志愿者如果想努力让自己的服务对象幸福、快乐,那么首先要努力让自己的家里人幸福、快乐。让自己家里人幸福、快乐,是一个有能力的家庭成员的义务和责任。如果连自己该尽的责任都不尽,却要去花大力气帮助别人,这肯定不是一种正常的、健康的情绪,如果不是出于偏激,出于对志愿服务的误解,就很可能是出于功利、虚伪等不可告人的目的。而且,作为一个家庭成员,牺牲自己,有时候,就意谓着牺牲家庭其他成员的权利。在家庭里,很多时候,自己并不完全是自己的,自己看起来好象与家庭其他成员没有关系的行为或状态,其实会对其他成员产生重大的影响。这一点,当上父亲或母亲的人,感触可能会更多一些。  先把自己该做的事做好,先把自己的家里人照顾好,再去帮助别人。或者,在照顾好自己家里人的同时,力所能及地帮助别人。这样的奉献,这样的服务,才是正常的、健康的,才是值得鼓励和提倡的。


                                                                                          麦田 雪域写



 楼主| 发表于 2012-8-18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看了有什么感想?
发表于 2012-8-18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毫无感想,这是最明白不过的小道理,还长编大论。
发表于 2012-8-18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毫无感想,这是最明白不过的小道理,还长编大论。
静▲风 发表于 2012-8-18 05:51 PM



如果把志愿服务看作牺牲的话,的确会得出如此的结论。不过做麦田是一种兴趣和业余爱好,也有人通过公益(专职服务)事业谋生的,跟牺牲没啥关系。
要么你喜欢,要么你靠这个生存,仅此而已。


一方面麦田提倡大家利用业余时间做公益,另一方面麦田强调志愿者只是一种爱好,做公益是为了自己——就是那句谢谢这些孩子给了我一个表达爱的机会——我觉得不要神圣化志愿者,把人绑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很明显这个文章过于强调前者而忽略了后者。
发表于 2012-10-5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很好,只是很多人认识不到
发表于 2012-10-5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家是爱的摇篮,爱的起点,爱的归宿。爱家人,爱身边人,乃至爱其他人。爱小家,乃至爱大家。心中有爱,并拥有给予爱的能力和快乐!幸福和快乐是每个快乐的人心中挖出的甜水井!而麦田人就是一群给予爱、敢于表达爱的快乐使者,是一群有责任的快乐挖井人。
做公益,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只要是健康的,不损人的,就好;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就好;有时间的花时间,没时间的能抽点时间,就好;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就好。有善念,敢担当,就好。
大善无边,大爱无声。
发表于 2012-10-7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好极了。
发表于 2013-1-27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很好!道理虽然浅显,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懂得,“长篇大论”有时也是必要的。
发表于 2013-6-20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自己日不聊生的时候,是没有资格轻言公益的,照顾好自己、照顾好家人,然后再谈大爱,所谓不扫庭院,何以扫天下,我认为这个探讨很有必要
发表于 2013-6-21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忠孝不能两全”是有特定环境和语境的,公益活动中也可能出现这样的境况。不是是非对错,吾愚见是取舍。现在提倡不要去做那些得不偿失的事情,让专业的有能力的人士去完成。为公益,有爱心做力所能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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